大荆工商所为认真履行工商部门市场监管职责,切实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,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》(工商市字〔2012〕210号)文件要求,大荆工商所于2012年12月24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。 在此次检查中,大荆工商积极采取措施,开展对集贸市场贩卖野生动物查处工作,强化对宾馆、饭店等餐饮行业的日常监管。执法人员还积极向市场经营户、酒店业主以及过往群众宣传国家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。 此次专项行动大荆所共检查辖区农贸市场2个,餐饮经营户21户,未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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